海洋石油对外合作成果丰硕

信息来源:2002.02.03 中国石油报

1978年1月,国务院批准组成以石 油化学工业部常务副部长孙敬文为团长、 国家计委副主任李人俊为顾问的中国石 油代表团去美国考察,并顺访日本。除重 点考察美国大型油气田和大炼油厂外,还 广泛地了解美国开发海洋石油的历史和 现状,并探讨进行经济技术合作的可能 性。3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 志听取了代表团汇报。代表团建议中方同 美国石油公司进行有条件的接触,在确定 的海域内,雇用他们的技术人员,由他们 提供装备和技术,逐步开展石油勘探开 发,其费用由生产出来的原油作价支付。 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听取汇报后, 认真进行了讨论,决定在坚持独立自主、 自力更生的原则下,中国海上石油勘探 开发,可以采取平等互利的补偿贸易方 式,直接和外国石油公司建立商务关系, 开展对外合作。 为了贯彻中央领导的指示,石化部 决定由张文彬副部长主管,负责组织和 研究对外合作和海洋石油勘探事宜。 1980年 5月确定采用分阶段和风险合 同的合作方式。 1982年2月8日,国务院批准成立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作为履行对外合 作的国家公司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 体,并任命石油部副部长秦文彩为第一 任总经理。2月15日。中国海洋石油总 公司正式成立。为了做到心中有数,海 洋石油总公司十分重视海洋石油资源的 评价,他们组织了有大批专家参加的评 价委员会,由阎敦实、邱中建担任正副主 任,在张文彬副部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1982年2月16日,中国发布了第 一轮国际招标公告。到1983年底,首轮 招标以同9个国家的27家石油公司签 订了18个石油合同宣告成功。截至1994 年底通过4轮招标,已同16个国家的 59家石油公司签订了100个石油合同 和协议。至此中国渤海、南黄海、东海、 南海各个盆地都已对外开放,中国海洋 石油工业迎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随着海洋石油对外合作的全面展 开,中国几个海城石油勘探不断取得新 的成果,一个又一个新的油气田在海上建设起来。 珠江口盆地是位于南海北部大陆架上一个较大的盆 地,许多外国石油公司看好它的前景,认为它是目前世界上 所剩无几的石油资源丰富的处女地之一,竞相参与投标。第 一轮招标就达成12个合同,数目为各海域之最。从1983年6 月相继钻预探井,目标都选择在一致看好的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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