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如何跨过中国零售业门槛

信息来源:2002.04.16 中国商报 刘洪

2001年 11月,我国被正式接纳为世界 贸易组织(WTO)的成员。这意味着中国要遵 循WTO协议的原则,开放各行业的巨大市 场,其中当然包括零售业。正因为如此,中国 零售业市场的准入政策也就成了外国投资者 最关心的问题。 加入 WTO后行业限制的松动 自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的零售业 一直是由政府控制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一部 分。直到1992年之前,在我国零售业的外国 投资都是不允许的。1992年以后,我国政 府开始允许在六个城市(北京、上海、天 津、大连、青岛和广州)和五个经济开发区 (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建立零 售商业的中外合资企业。在上海和北京批准 成立了四家零售业的合资企业,而在其余的 四个城市中仅有两家这样的企业。 另外,在中国投资的外国公司不能拥有 超过49%的合资股份。外国零售商也不能 在中国建立涉足零售商业的全资外国企业 (WFOE)。零售公司只限制在中国人自己的 商业企业、出售在中国生产的产品的中国控 股的合资零售企业,以及经过选择获得许可 经营连锁店的外国零售商。 由于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已承诺 在三年之内积极削除对外贸易领域的所有 限制。贸易和经销权例如批发、零售和特 许经营权也将在三年内解禁。那么,与中 国零售业(烟草行业除外)有关的世界贸 易组织的协议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呢?概括 地讲主要有四条:在一年之内,外国公司 将被允许在除上述那些地区之外的更多城 市建立零售合资企业,包括郑州和武 汉;在两年之内,将允许在所有省会城市 建立外国控股的合资零售企业,重庆和宁 波也将对合资零售企业开放;在三年之 内,外国零售公司可以建立完全属于自己 的全资子公司,而且没有地理上或者数量 上的限制;拥有6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店 的外国零售企业只允许在中国开50家商 店,除非它们的中国合作者有半数以上的投 资。 也就是说,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实施 之后我国的零售业市场格局将发生重要的变 化。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希望在中国开中小 型商店的零售商将不会受到商店数量方面的 限制。在不久的将来,中国有可能取消对外 国零售商所有权的限制。 外商投资中国零售业的手段 我国有13亿人口,占世界人口的 20%,零售市场规模非同一般,是最具吸引 力的国际市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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