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富翁用巨额人寿险避税

信息来源:2002.08.13 中国商报 伟传

美国最近有一本新书,刚一上市就引起市场瞩目,书名是《成为百万富翁的八个步骤》,作者系统地采访调查了美国170位百万富翁,从他们的致富经验中,归纳出这本人人都可实践、晋身7位数身价的行动手册。这本书的作者查理斯·卡尔森,美国读者对他并不陌生,过去几年来他写的几本股市投资的书,都曾高居《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前10名。在他的八个步骤中,最有意思的是第七步,也即“把国税局当作投资伙伴,善用之”。在他看来,厌恶国税局并不是建设性的思维,应该把国税局当成自己的投资伙伴,注意新税务规定,善于利用免税投资理财工具,使国税局成为致富的助手。无独有偶,美国媒体近日还披露了“把国税局当作投资伙伴”的一些美国富翁以合法手段避税的新做法。合法避税的新招数最近几个月,美国的一些年长的富翁为他们自己购买了巨额的人寿保险。奇怪的是,这些人并没有购买那些保险费率最低的人寿险,而是买了费率最高的人寿险。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愿意购买10倍于最低费率的那种高额人寿险。据悉,这是纽约一位律师和一名加利福尼亚化学工程师的“发明”。根据这项“发明”,每投保一美元就能逃税9美元。买1000万美元的保险,就可以在个人所得税、赠予税、遗产税和房地产税等方面逃税9000万美元甚至更多。对此,纽约律师乔纳森认为,“自从这种发财手段被巧妙地分成几部分进行以来,我并不认为这是件好事,但它确实对那些急切发财、又想避税的人是有利的。”这种技术性的避税是合法的,并曾在1996年被美国国税局所赞扬。但是一些税收律师对此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这些是一种赠给他们继承人的伪装的礼物,这种伪装的礼物应该像其他礼物一样被征税。法律专家指出,其实这种在人寿保险方面避税的做法“得益于”一项1913年通过的法律,法律规定:在投保人去世时,继承人所继承的人寿保险收入是免税的,在一定意义上,用在保险上的投资被视为给继承人的礼物。遗憾的是,该法的本意是为了帮助那些寡妇和孤儿,但现在却成了一些富人合法避税的手段。在过去的18个月里,已有数十亿美元的这种保单被售出,这意味着上百亿的税在未来10年将无法流入联邦政府的金库里。在最近的几个月里,保险金额为440万美元、1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2500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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