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勘察设计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2007.02.01 海峡财经导报

各市、县(因)地税局,省、各 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 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 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 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勘察设计劳务征收营业 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6]1245号)转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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