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统一发票:让偷税者走开

信息来源:2007.02.08 海峡财经导报 张志明

$T1月4日,福建 省第一张“公路、内 河货物运输业统一 发票”在福建福州市 地税局开出;次日, 泉州市南安市南泰 船业有限公司也开 出第一张企业目开 票版货运统一发票。 这标志着由国家税 务总局开发的“公 路、内河货物运输发 累税控系统”在福建 省地税系统正式开 始运行。 记者从福建省 地税局了解到,截至 1月15日,福建省地 税系统已代开带税 控码的货运发票 6753份,发票金额达 9902万元:开具通用 完税证6081份,缴 纳税款477万元;开 具税收通用缴款书 5009份,缴纳税款 253万元。 据了解,为了在 全省范围内启动新 的货运发票税控系 统,福建地税专门成 立推广工作领导小 组,在几个月内完成 了税控器具的选型 招标、税控系统服务 器采购,同时还开发 了省市数据交换平 台和接受软件,并组 织完成全省应用培 训工作等。 新的货运发票 税控系统的启用,不 仅将进一步加强对 货运业发票的监控, 杜绝偷骗增值现 象的出现,还将为今 后大规模推广其他 行业的税控手段作 好技术上的铺垫,推 动地税系统的信息 化建设跃上一个新 台阶。$E 杜绝偷骗税现象 “我司实 力雄厚,由于 每月进项税额较 多,完成不了每月的 销售额度,我司可以最优 惠的点数来向外代开货运业等 发票,贵司在发票方面如有任何疑 虑或担心,可上网查询或去税务抵扣核 对。”近几年来,福州市某货运公司经理吴先 生的手机、邮箱频频收到这种“垃圾邮件”。 一直以来,利用货运发票抵扣增值税进行偷骗 税行为屡见不鲜,其中最具典型的莫过于一度引起国家 领导人高度重视,并被批示严查彻处的河南许昌案:2003年, 国家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在对河南许昌市的货运企业 检查时发现,企业大量违规代开、虚开货运发票,用于抵扣增 值税、虚列成本费用。大肆偷逃国家税款。 其实,许昌案并非个案。福建地税的有关人士表示,虚开 货运发票一直是一个顽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的管 理办法,货运发票管理权收归税务部门,地方税务局负责发票 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和对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 单位和个人的资格认定。其中,开具运输发票主要有两种方式, 即自(行)开票和代(理)开票。据悉,自开票企业必须经过严格 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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