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粮食局为夏收立规矩

信息来源:2000.07.06 中国商报

为了端正执行夏粮收 购政策,严肃收购纪律,加大监 督督查力度,确保全县夏粮 收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山 西平陆粮局依据有关条规,制定了 今年全系统夏粮收购期间干部职 工违规违纪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 法。 严格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 农民粮食的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限收、拒收农民交售符合国家 质量标准的小麦。发生此类问题,追 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执行国家等级质量标准和价 格政策,不准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因 等级质量与群众发生争执或群众举 报查证属实,责任在收购人员的依 据违纪金额,分别给予写出检查、 调离岗位、停止工作的处理。私开 票据,偷改等级、价格、金额的一律 以贪污论处,责任人如数赔偿损 失,并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犯 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 任。 严格结算纪律,认真执行户交户 结、谁交粮谁得款的结算政策,除 农业税外不替任何单位和个 人代扣任何款项。违反结算政 策一律停止工作,情节严重的 依据党纪条规严肃查处。 严格实行错误责任追究制 度。各购销企业的法人为本单位 夏粮收购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局 包片领导和包站人员负责所包 单位的夏粮收购工作。夏粮 收购期间,单位发生违规违 纪行为和失盗、失火、人身 伤亡责任事故,要严格追究企 业法人、包片领导和包站人员的 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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