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缴费卡里名堂多

信息来源:2000.07.13 中国商报 辛化

几乎每户城市家庭和每家企 事业单位,都要缴付电费、水费、 手机费等费用。正是看中了这一 市场“空白点”,各家银行竞相推 出各种各样的银行卡,替企事业 单位和个人代理各种缴费业务。 然而,这一原本应给储户带来 “方便”的措施,却时而会出现这样 的尴尬:自己的手机无端地多花了 好几千元钱,在和电信局交涉时, 银行的划款收据却早早就寄来 了。 银行代理缴费业务,又称“同 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是指在同 一票据交换区域内,银行分别接 受收款人、付款人的委托,对收款 人按照事先协议约定向付款人收 取公用事业费等特种费用进行代 收、代付的结算业务。这中间涉及 到三方:收款人、付款人和银行。按 照规定,三方都必须签订合同以维 护各自利益。而日前中国人民银行 杭州中心支行对杭州市区21家金 融机构开办的此项业务检查时却 发现,这中间“藏”有不少猫腻:包 括收款人违规办理业务、银行操 作过程极不规范等等。 今年3月20日,杭州城南供 电局向西湖农村信用社灵隐分社 开户单位灵隐宾馆收取电费3.6 万元。由于当天灵隐宾馆存款账 户上没有这么多钱,银行竟然作 了退票处理,并比照空头支票的 处罚办法,还对灵隐宾馆罚款 1842元。灵隐宾馆不服,遂向人 行杭州中心支行投诉。经查,灵隐 宾馆从来就没有向西湖农村信用 社灵隐分社进行书面付款授权委 托,承诺可以从其账户上直接扣 划电费。扣钱本身纯属银行“自主 行为”。 类似灵隐宾馆这样根本就没 有向开户银行办理书面付款授权 的现象远非个别。被检查的21家 金融机构中,共有约8000家委托 收款业务付款单位,只有1044家 单位进行了付款授权,仅占13% 左右。 在上述情况下,银行怎样“帮 助”收款单位达到目的呢?为了 “拉拢”这些大宗客户,银行可以 说是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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