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业改革充满“经济”味道

信息来源:2000.07.10 中国商报 仲新

本报讯:国外“大片”的 “冲击波”不仅波及电影市场, 而且涉及到电影业的管理体制 和运行机制。下一步,国内电影 业将按“产业”要求进行改革。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 文化部最近联合下发《关于进 一步深化电影业改革的若干意 见》,提出要进一步深化电影业 改革,推动中国电影业发展壮 大。 《意见》要求规范组建企业 集团,要以实力强的电影企业 为龙头,加快建立影视录盘一 体化,制片发行放映一条龙的 电影企业集团,形成电影行业 的主力军;集团中国有独资和 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可 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 监事会,党委书记和法定代表 人可由一人担任;领导班子主 要负责人由上级主管部门(单 位)考核同意,按相关管理权限 任免。 《意见》对试行股份制、调 整产权结构作出规定:制片单 位的股份制改造,须由广播影 视系统国有资本控股,可以吸 收系统外国有资本入股;单部 影片制作,可吸收非国有资本 和外资参股;发行单位的股份 制改造,须由国有资本控股,可 以吸收境内非国有资本参股 (中影集团公司除外);放映单 位的股份制改造,可以吸收非 国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参股,但 须由境内资本控股,并按程序 报有关部门审批。 《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行 院线制,促进跨地区经营。鼓励 在互联网上进行国产片的宣 传、促销和交易。鼓励发行国产 影片,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 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时 间总和的三分之二。要扩大对 外开放与合作,积极合理有效 地利用外资,认真总结和完善 国外影片的引进和发行办法, 进一步扩大电影产品出口。允 许引进外资改造电影基础设施 和技术设备,允许以中外合资、 合作方式改建电影院,但均须 由中方控制经营权。 《意见》最后强调,要严格 审批制度,制片单位试行股份 制改造、组建电影集团和组建 跨省发行放映院线,必须报国 家广电总局审核批准。要加大 对电影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 执行对电影经营单位的年检制 度,严厉打击电影走私盗版、偷 漏瞒报等违法经营活动,为电 影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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