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属商贸企业资不抵债

信息来源:2000.07.17 中国商报 陈虎

本报讯:因海南省属国有商贸企业资不抵债, 名存实亡,企业转制工作正在全面铺开。转制之后, 37家海南省属商贸企业将不再保留国有独资企业 身份,1万多名职工将不再保留国有职工身份。 主管部门称,这些省属商贸企业改革不会给海南省 国民经济带来震荡,因为它们在海南省国民经济中 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 至目前为止,已有29家企业完成转制和职工 安置工作,预计8月底将完成剩下8家企业的转制 和职工安置工作。 据悉,纳入改革的37家海南省属商贸企业,资 产总额40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6亿元,资产负 债率为113%。由于债务包袱沉重,经营管理机制 落后,近3年来已停业或半停业、靠变卖资产勉强 维持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有32家,仅5家尚能正常 经营。而且,这些企业绝大部分资产已向银行抵押 或被法院查封,未被查封的残留资产仅2亿多元, 其中可用于安置职工的部分不足80%。 据海南省商贸厅介绍,对这些企业的改革坚持 彻底放活政策,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推行4种改 革转制模式:对政府无实际投入的公司,直接转民 营;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实行歇业清盘、遣散人 员、保留牌子、老账挂起;对已经资不抵债、但有部 分剩余优良资产、有一定经营前景的企业,实行剥 离优良资产、股权量化到人、组建民营公司;对少数 存量资产较大、经营前景较好的企业,进行股权转 让或吸纳职工参股,进行股份制改造。 有关人士表示,体制的转换是为了促进经营机 制转换,为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这次改革在安置职工的同时,引导企业采取职工合 股、参股等形式,组建新的民营公司。预计37家企 业改制完成后,从这些母体上新设立的商贸企业至 少在8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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