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家物资代理企业挂账停息31亿元
信息来源:2000.08.07 中国商报 陈高宏
本报记者陈高宏报道:挂账停息31 个亿,物资代理制试点流通企业背负多年 的政策性亏损包袱终于得以解开。这对物 资代理制试点流通企业无疑是个好消 息。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 局、国家经贸委、国家内贸局日前联合决 定,对物资代理制试点流通企业试点前政 策性亏损,从1998年12月21日起实行 挂账停息,至2003年12月20日止,期限 5年。挂账停息数额为经过财政部和银行 共同核实的政策性亏损所占用的贷款本 金和利息部分,合计31.06亿元。承贷银 行在停息期内已经收取的政策性亏损新 增利息,承贷银行要在2000年底以前如 数退还相应企业。 五部门的决定中要求各地财政、银 行、经贸委和物资流通主管部门抓紧协 调,切实落实挂账停息有关政策。实行挂 账停息的企业要努力开拓市场,扩大销 售,通过减员增效和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提 高经济效益。挂账停息期满后,企业要制 定积极可行的还本付息计划,贷款银行积 极对贷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清收。 据悉,实行挂账停息企业的范围是国 家经贸委1995年《关于鼓励和支持钢材、 汽车代理制试点企业开展代理经营有关 政策的通知》确定的第一批试点流通企业 中通过有关部门审核的24家企业。其中, 中央企业5家,地方企业1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