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最大一起证券诈骗案审结
本报记者辜国材成都报道:据披露,一起涉及 180多人、涉嫌金额达3000多万元的西南地区最 大一起证券诈骗案8月18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判决台湾商人孙晶诈骗罪成 立,依法判处无期徒刑,罚款100万元,并退还所 得赃款。 经查,从1994年起,孙晶在重庆市以经纪人证 券投资咨询为名大搞证券经营。1996年4月,孙晶 以胡伍强、郭理春、王沙丽身份虚设公司股东和法 人代表,成立黎阳经纪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黎阳证 券投资咨询服务公司,实际上公司的全部收入和财 产都归孙晶所有。 孙晶还虚设根本不存在的上海万泰证券投资 咨询顾问公司为交易上手公司,黎阳公司则以信息 传递人和资金提交人的身份成为交易下单跑道,为 客户提供所谓的股票交易。而实际上,客户买卖股 票的指令并未进入沪深股市交易网,却照收顾客手 续费、利息、交易税费等。在客户可能盈利时,便制 造机器故障(堵单)使客户不能交易,当客户资金达 到所谓风险值时,便“强行平仓”,非法占有顾客资 金。 1996年3月29日至1998年7月15日,共有 189名顾客在黎阳公司开户交易,被骗金额达3287 万元。1998年8月3日案发时,在仓客户资金总额 496.5万元及场内87名未销户头的会员费(每户 5000元)43.56万元不知去向。 法院据此认为:被告孙晶利用其投资的重庆黎 阳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 采取虚构上手公司和下单跑道,隐满事实真相和不 将客户指令及资金打入沪深股市的方法,骗取和占 有顾客资金达18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 权利终身,处罚 金100万元人民 币,并继续追缴 孙晶尚未退出的 赃款,检察机关 扣压在案赃款赃 物由扣压机关发 送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