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2000.08.30 中国商报 吴敬清

在特许经营中,常见的是商标、商号或经 营模式的许可使用,但在工业企业和部分服 务业的特许经营中,也会涉及到专利的实施许 可问题。因此,了解专利在许可使用中的注意事 项,对于加盟者来说同样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加盟者应注意专利的权利主体。对 于被许可使用的专利,加盟者应审查特许者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已生效的 专利转让合同或其他授权证明等,以确定特 许者是否是其许可专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 即统称的专利权人。 其次,注意专利的期限。专利因其种类不 同,期限也 不相同。发 明专利权的 期限为20 年,实用新 型和外观设 计专利权的 期限为10 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商标在取得商标注 册证后,无须缴纳年费,只要不出现被商标评 审委员会撤消的情形,商标在注册期或续展 期内一直是有效的。专利则不同,专利权人从 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就必须缴纳年费。 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其专利权在期 限届满前就提前终止了。另外,专利没有续展 期,不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 计专利,只要期限届满即进入了公有领域,任 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实施该专利而无须得到 专利权人的实施许可。 再次,注意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的 实施方式同商标一样,也分为独占、排他和普 通许可三种形式,由当事各方在合同中自行 约定,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实施许可合 同。专利不同于商标的是专利存在着强制许 可,也就是在三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要求专 利管理机关对专利权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 利给予强制许可:一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 在合理长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条件未能获得 专利权人的实施许 可的,可以申请专利 局强制许可该发明 或实用新型专利权 人给予实施许可;二 是在国家出现紧急 状态或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 的,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 利的强制许可;三是必须依赖于前一发明或 实用新型专利的实施,才能完成后一发明或 实用新型专利实施的,专利局可以对前一发 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给予强制许可。但是, 不是对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强制许可,强 制许可的前提必须是该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 已满三年,未满三年,不能申请强制许可。在 特许经营过程中,如果特许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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