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超限农民有权拒付

信息来源:2000.10.23 中国商报 胡作华

本报讯:拿到高得离谱的电费 单,农民朋友应该怎么办?湖南省电 力公司日前提醒,电力部门今后将继 续执行电管站“收支两条线”规定,到 户电价执行物价部门的限价标准,超 过限价部分,农民有权拒付。 当地电力部门公布的限额电价 分为县城和集镇,丘陵地区,以及山 区三个标准。其中没有实施农网改 造的地区执行每度电0.65元、0.75 元及0.85元限价,已改造未实行 城乡同价的地区执行每度电0.58 元、0.62元及0.65元限价。各地农 民可以参照不同标准,免交冤枉电 费。 专家分析指出,当前一些地区农 村电价偏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农 网设备落后导致的电能损耗成本高, 农电管理体制过时导致的责权不明、 队伍庞杂等。而众多的乡村电工管理 无序,搞承包电费、“人情电”、“关系 电”,更是加剧了农村电价负担不公 现象,个别地方电价高达每度电1至 2元。 为切实保障农民的维权行为, 湖南省电力公司负责人提醒说, 拒付超限价电费的同时可向电管 站的上级主管单位进行举报,各 县区电力部门将负责查处不规范收 费行为。

免责声明:本网站报纸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冀ICP备2021005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