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冲刺10月大限

信息来源:2006.09.21 海峡财经导报 徐永

10月1日起,凡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并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车主,将面临扣车和罚款的窘境。早在8月23日,针对交强险市场保险费和后续费混乱的状态,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介业务管理的通知》,重申严禁保险费手续费率浮动和独立核算。业内人士表示,通知的出台表明监管层意识到了交强险推行中存在的问题,但关键还要看保险公司的执行情况。 遭遇多方“曲线颠覆”事实正如监管层所担忧的那样,交强险推行以来,遭到了来自投保者、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的“曲线颠覆”。首先是高保费导致的投保冷淡。一个明显的现象是大量车主提前购买或续保商业三者险。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来的商业三者险来比较,6座以下私家车是900元左右保5万元,且投保者可以获得折扣;而交强险的价格则是1050元保6万元。由于交强险规定“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者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者险保单继续有效”,不少车主为避免高保费,纷纷赶在7月1日之前续保商业三者险,造成了7月初交强险投保的冷清局面。广州瑞业保险代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笔者,由于保监会直到6月底才确定交强险相关经营资格、费率和责任限额等,许多保险公司及其营销员对提前出单的商业险是否能替代交强险还不确定,于是出现了不少6月份提前出单、起保日期在7月1日以后的保单,但按照相关规定,这类保单是不能替代交强险的。其次,在地区历史赔付数据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高保费意味着更大的利润空间,事实上,部分保险公司和代理公司的违规做法似乎也从侧面上印证了这种猜测。某保险代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由于在交强险投保上各公司并无差别,保险公司在此项业务上主要以网点和渠道取胜,部分保险公司或营销员为了扩大业务,不惜提高代理费或者以送附加商业险等形式降低保费。对此,某保险公司的车险负责人坦承,在某些代理渠道中间,确实出现了初期交强险业务下降的现象,“不排除是其他保险公司承诺更高手续费率所致”。针对这些“曲线颠覆行为”,平安财险广东分公司个险副总曹阳认为,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和赔偿原则都与商业险不同,在保费上会比同类险种略高。“投保者通过提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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