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对农村中小学做“手术”

信息来源:2006.11.09 大河报 王曦辉

本报郑州讯 打破村村办小学的老模式、农村初中向乡镇所在地集中……昨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外公布了我省进一步对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进行调整的意见。据悉,这是我省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出台的最新政策。告别村村办小学历史按照要求,我省各地都要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规划和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据介绍,农村小学布局调整将在坚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撤并一些村办小学和教学点,适当扩大办学规模,打破村村办小学的“小而全”办学模式。农村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数不足20人的一般不再设成建制小学。平原地区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不含寄宿制学校),校址选择要适中。每个乡(镇)可设若干所中心小学;距离中心小学较远的村,可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完全小学;在交通不便或距离较远的村保留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按照相对集中、规模适度的原则,适时合理调整小学布局,逐步形成中心小学、完全小学、教学点相互关联的网络结构。积极推进山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初中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农村初中布局调整原则上每2万~3万人设一所初中,推进农村初中向乡镇所在地集中。平原初中一般应达到18个班、班额50人,校均900人以上的规模。山区初中一般应达到12个教学班、班额50人,校均600人以上的规模。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要求,各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撤并一些办学规模小、教学质量差的初中。在布局调整中,应充分考虑农村初中服务半径扩大和交通因素的影响,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寄宿制。对中小学布局调整撤并的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我省将进行统筹考虑,统一调配,符合条件的该安置的应及时安置,不符合条件的要通过培训、转岗等办法,及时给予妥善安排。先建设后撤并两部门要求,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对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条件和学校布局的现状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本着“先建设,后撤并”的原则,避免出现农村学生上学不便的情况。调整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2007年4月底要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省辖市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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