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不“过户” 理赔有麻烦

信息来源:2006.10.19 海峡财经导报 陈婷

我们都知道,转让或转售房子、车子,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殊不知,在这些财产转移的同时,相关的保险单子也应及时“过户”,方能继续发挥效力。近日,谢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他买了不到一个月的一辆二手捷达车出了交通事故,欲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却以“车主名与保险单上的投保人不相符”为由拒绝理赔。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车险保单未“过户”影响理赔2006年8月,谢先生从二手车市场买了辆二手捷达车,花去4.5万元。交易时,谢先生询问了原车主林某有关保险的问题,林某告诉他,该车已经买了保险,还有11个月才到期限,并把保险卡和保险单交给谢先生。当时,谢先生并不觉得有何不妥。谁料到,没过多久,谢先生的车就发生了交通事故,谢先生马上找到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以“保单没有过户”为由拒绝赔偿。保险公司称,参保客户的车被转卖后,只有二手车车主办理了保险过户手续,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才生效。所以像谢先生这类情况,他们也是无能为力。原来,按照《保险法》规定,二手车过户后,车险如果未办理过户手续,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理赔。谢某的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不能获得赔偿。谢先生的遭遇令人同情。虽然他在买二手车时,已经意识到保险的问题,但在车辆买卖过程中,原车主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告诉他要办理保险过户,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最终影响了理赔。业内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车辆的户籍过户与保险过户是两种不同的概念,需要同步进行。随着车辆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原车主对车辆不再具有可保利益,所以原车主不再享有理赔权。若新车主未能对原保单进行批改过户,就不可能成为车险保单的当事人,也不能享有求偿权。而且,驾车人不同,风险也不同,基于这样的原因,也须进行保单变更。购买二手车或将二手车转赠他人后,新车主一定要带着未到期的保单去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将保单转到自己名下,保险合同方能继续有效。车险过户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写一份汽车保险过户申请书,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新旧车主名称和过户原因,并签字或盖章;带上原保险单和行驶证,找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他们将出具一张变更被保险人的批单,上面写明被保险人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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