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宜取消 解决“住房难”尚待时日

信息来源:2006.11.09 海峡财经导报 包宗华

推行多年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显出疲态,面对中低收入者依旧买不起房的现状,有专家指出截至2006年5月,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超过1万亿元,提取总额接近4000亿元,个人贷款总额超过5000亿元,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人数已超过1亿人,当前实缴人数6245万人。自1994年7月国发43号文作出了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的决定之后,这项制度在我国取得了持续而广泛的发展。但随着近年来在归集、支取、管理、贷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逐渐曝光,有人提出了住房公积金应取消的观点。 面临四大质疑首先,推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是当年住房严重短缺和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过少。现在这两个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而且公积金制度本身又屡出问题,因而有人认为应该将其取消并列入职工的工资。 其次,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0多年来,广大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难”问题并未明显缓解,这表明该项制度的作用并不突出。 第三,有业内人士指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率是否越高越好?有的效益高的企业把缴存率提高到30%,这是否合适? 第四,住房社会保障的原则是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而住房公积金却是工资越高,“同补”越多,这又是否妥当?公积金制度尚处于“初级阶段” 针对以上四个疑问,有业内人士指出, 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问题,这需要靠加强监管,经过多方努力来加以解决,而不能出了问题就取消它。事实上,在我国这些年推行的各项住房制度中,住房公积金的成绩相当突出: 其一,参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数至今已达1亿,相当于我国城市人口的四分之一。 其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全国约有3000万职工(按人数算占城市人口的8%,惠及的户数估计要占城市住户的15%~20%)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了居住条件;同时,住房公积金累计提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补充资金达36亿元。 其三,住房公积金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存在着“两个提高”潜力。一是随着职工工资的提高而提高,二是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率的提高而提高。其四,住房公积金增值部分主要用于廉租屋建设,这也是一条惠民的重要措施。 对于将公积金列入工资的观点,有学者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好办法。目前广大中低收入者还处于收入相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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