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信息来源:2006.11.23 海峡财经导报 许海波

$T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下发了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 《新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E 主要变化 与2001年1月18日修订 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 下简称《旧准则》)相比,《新准 则》主要有以下变化。 第一,缩小了准则的适用范 围。《新准则》只适用于特定的长 期股权投资,将短期投资、长期 债权投资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 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 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 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进行规范,在第22号准则 中,短期投资和上述长期股权投 资被改称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债权投 资被改称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第二,改变了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计量。《新准则》将长期股 权投资的取得划分为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和其他方式,并规定了 相应的计量方法,除了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按照取得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以外,其他基本上都采取公 允价值计量。 第三,改变了成本法和权益 法核算的适用范围。《旧准则》规 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 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 算。《新准则》缩小了权益法核算 的范围,只有投资企业对被投资 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长期股权投资,才能采用权益 法核算,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及其他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 本法核算。 第四,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 的确认和摊销,增加了长期股权 投资取得过程中所产生的商誉的 处理。《旧准则》规定,如果长期股 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 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 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 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新准则》 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的确认,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如 果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其差额确 认为商誉,商誉不得摊

...
免责声明:本网站报纸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冀ICP备2021005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