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代拟稿”揭开神秘面纱

信息来源:2006.12.27 大河报 孙斌

上周,记者在省消协法律事务部见到了社会关注已久的我省首次由民间代人大起草立法的“法规”文本——《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代拟稿)》。$$5月10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向社会“招标”起草《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代拟稿)》。“中标”的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在全市32名优秀律师的直接参与和帮助下,经过数月的辛勤工作,历经5稿,顺利完成了地方法规的起草工作。目前,代拟稿已提交郑州市人大。$$民间代人大起草法规代拟稿掀起盖头$$近几年,郑州市的物业管理暴露出大量问题,个别群体事件已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现实要求这些问题需要依靠完善的法律体系加以规范和调整。郑州物业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还在于上位法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原则性过强,致使遇到具体问题时,处理起来不知该如何办是好,老纠纷未解决新矛盾又产生,人们迫切希望出台一部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地方法规,以规范和调整地方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解决现实问题和突出矛盾。$$郑州市人大作为立法机关,面对成败难料的尝试和探索,其压力是巨大的。郑州市人大给起草者“减压”:除要求起草的法规“不与上位法抵触、符合郑州实际、可操作性强”外,未限定条条框框。尽管如此,起草代拟稿的文丰律师事务所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郑州市律师协会还是背负着有形和无形的压力无法解除。$$在郑州市人大的关怀下,在郑州市法学会和律师协会的领导下,代拟稿集中了6家律师事务所32名律师和法学界的集体智慧。尽管郑州市人大在制定该法规时,究竟会采纳哪些意见还是个未知数,但代拟稿透露出来的诸多亮点和创新值得期待。物业管理法规牵涉每家每户的利益,我们没有理由不予以关注。$$焦点一:【前期物业突出矛盾如何化解】$$现实中,前期物业管理矛盾十分突出。有的开发商侵占配套建筑和设施,有的开发商为促进物业销售,对物业管理作不切合实际的承诺,有的开发商制定的业主公约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缺乏严格的物业承接验收手续,物业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质量问题责任不清,损害了业主的权益。大量的建设单位自办物业公司,“父”建“子”管,“老子”和“儿子”联手对付业主,业主的合法权益很难保护。代拟稿创造性规定了业主对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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