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表 纳税争先

信息来源:2006.11.30 海峡财经导报 陈晓东,陈优海

本报讯 今年前11个月,泉州市区华侨大学、泉州师院、黎明大学等20所大中专院校教职员工已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202.81万元,同比增加203.10万元,比增20.33%。今年以来,泉州市区各高校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教师收入水平,各院校的教学、科研等对外服务活动不断增多,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各类培训班的增多,使教师的教学任务也随之增加,不仅课时费总额提高,个人增加收入的途径也相应拓宽,并且由于省际、国际合作不断扩大,学校聘请校外专业教师的数量增加,外聘教师的工资总额也随之“水涨船高”。加上泉州民营经济比较发达,一些企业纷纷出资聘请高校老师担任顾问、搞技术合作,使高校教师收入组成多元化。对此,泉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在强化税法宣传的基础上,专门建立高校教师收入电子档案,还采取询问、辅导、检查、核对等方法,实施全程监控,引导高校教师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同时,该局进一步加大个人所得税控管力度,及时掌握教职员工收入来源的信息,跟踪、监控其代扣代缴个税情况,不断健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协税护税网络,促使学校做好代扣代缴工作。针对高校外籍人员税源监控难的现状,泉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还制定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行“一人一档”,对任职、受雇、履约于高等院校从事非独立劳务的外籍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对提供独立性劳务的外籍人员以及其他具有纳税义务的外籍人员实行备案监管制度。《办法》还规定了包括外籍人员基本情况、适用税收政策情况及变更信息、任职聘用协议、注销登记的证明等方面内容的税源监管信息的税企双向通报程序,同时确立了税款结算制度,强化建立离境清税制度、税务审计规程、检查和纳税评估等项工作,有效防止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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