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将至闽城市商业银行谋划自救

信息来源:2006.12.14 海峡财经导报 张志明

年关逼近,福建省内的三家城市商业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厦门市商业银行、泉州市商业银行迎来闯关时刻。迎面而至的第一道槛是外资银行的进入。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6年12月11日,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历经五年的准备,中国银行业迎来“答辩”时刻,但在参加“答辩”的金融机构中,城市商业银行的声音显得异常微弱。事实上,诸多先天不足,如资本金不足、资产质量低下、不良资产比率高等一直困扰着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除了外资银行进入市场带来的竞争,资本充足率的大限则是城市商业银行的第二道槛。按照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到2006年底,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须达到8%,对资本充足率未达标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将采取一系列纠正措施,甚至对商业银行实行接管直至予以撤销。这无疑让处境艰难的城市商业银行“雪上加霜”。 资本充足率“生死关”在资本充足率方面,福建省内的三家城市商业银行中,仅有福州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福州城商行”)一家达标。根据其2005年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05年底,福州城商行资本充足率为10.31%。而泉州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泉州城商行”)和厦门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厦门城商行”)未能达标。“泉州城商行2005年的资本充足率仅为2.82%。”泉州城商行董事会秘书吴红旎介绍说。城市商业银行源自城市信用社。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城市信用社在中国出现并迅速发展,截至1994年,总数达到5200多家。90年代以后,城市信用社体制问题开始显现,中央为整肃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提出“清理整顿、联合重组”的应对之策,从而组建了城市商业银行。脱胎于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城商行从一开始就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可谓先天不足,资本充足率便是其中之一。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截至2005年底,全国122家城商行中,仍有70%以上在资本充足率方面未达标。面对资本充足率的大限,如何使资本充足率达标成为城市商业银行当下面临的一大难题,泉州城商行和厦门城商行也不例外。在全国各城市商业银行的积极自救中,两种模式成为普遍选择:其一是“联合重组”,即合并省域内各城商行,如徽商银行、将于年内成立的江苏银行都属于这种模式。但“这一模式只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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