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花菜中毒 责任谁负

信息来源:2005.01.07 大河报 党霞

孩子偷摘了别人家的花菜,拿回家后引得一家人中毒,种菜的人家该不该为此事负责?一个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后,自身受到损害,他的权益是否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新闻故事偷摘花菜 一家中毒2004年4月24日,家住商丘市梁园区双八镇双八村的孙延军、刘凤仙夫妇,要下地干活,便给了13岁的儿子孙伟华两元钱,让他买菜做晚饭。到了下午,孙伟华把做饭的事忘了,就拿两元钱买了零食吃。吃完零食,孙伟华才想起买菜做饭的事。为了逃避父母的责骂,他趁着天黑跑到邻居赵北海家的菜地里偷偷摘了三棵花菜。次日早晨,刘凤仙拿了一棵花菜做早饭,没想到吃完早饭不久,一家三口都出现了严重不适症状。刘凤仙一家三口赶紧到镇上的卫生院检查。医生告诉他们,是食物中毒。他们猜测可能是吃了花菜中毒,便急忙给孙延军的嫂子乔凤荣打电话。乔凤荣得知是吃了赵北海家的花菜后,又赶紧去找赵北海,赵北海告诉她花菜上用了甲胺磷。在确认花菜上抹有剧毒农药后,一家三口被转到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经过12天的住院治疗,三个人的命保住了,却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医疗费用 该谁支付对于孙延军一家来说,这1万多元的医疗费,并不是个小数目。出院后,孙延军、刘凤仙夫妇找到赵北海,希望他能出一部分医疗费,然而这个要求遭到了赵家的拒绝。赵家人说,这菜不是送给孙家的,也不是卖给孙家的,他们在自家地里种菜,是孙家偷了他们家的菜,怎么也不应该他家拿钱。再说,他家并没有打药,否则这菜卖给那么多人,怎么没有一个人来找呢?赵北海的女儿则说,孙家人不一定是吃他们家的菜中毒的,有可能是因调料或其他什么中毒,孙家让小孩做饭,小孩不一定会放点啥,也可能把农药当成酱油或调料放到菜里。孙家没有证据证明就是吃他们家的菜中毒的。更何况他们家的菜并没打药,而且现在还有,孙家为什么不再摘点拿去检验呢?如果检验有毒,他们可以承担责任。孙延军、刘凤仙夫妇认为,既然医院已经确定为有机磷农药中毒,那只有花菜上会有这种农药。而且事发当天,其嫂子去问赵北海时,赵也承认花菜上有剧毒农药,所以无须再检验。对于这种说法,赵北海却有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如果孙家确实有证据,当时在医院里就应该找自己拿医疗费。孙家当时不这样做,说明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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