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咪表收费因何“称霸”?

信息来源:2005.10.24 大河报 孙斌王鲁峰

一大质疑谁给了咪表公司执法权?10月20日,省工商局、省消协公布了2005年十大典型“霸王条款”,郑州的咪表收费名列其中。咪表自2002年12月在郑州出现以来,咪表协管员可以锁车、可以开违章停车处理单、不买泊车卡不让停车、忘了二次刷卡就被扣20元、在一些地段重复收费……众多消费者不断投诉而又奈何不得,人们不禁发问:咪表停车为啥这么“霸气”?在咪表公司(即郑州市停车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记者找到了部分答案。该公司马副总经理说,郑州市公安局《关于实施机动车咪表停车计时收费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咪表协管员可以对违章车辆予以锁车,开具违章停车处理单等。咪表公司是依“法”行事,不存在“霸气”。但有消费者质疑:“咪表公司锁车是侵犯了公民的权利,是不合法留置,这种强制性扣压手段,只有公检法或者有法律授权的行政执法单位才拥有。作为一家企业——咪表公司凭啥有这种权力?”面对质疑,咪表公司副总经理赵梓均承认:“咪表公司没有执法权”。但马副总经理表示,公安机关的文件一天没有注销,咪表公司将继续对违章车辆实施锁车等。一个说“无权”,一个说“有权”。那么,到底有权还是没权?“权”又从何而来?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下称停车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说,咪表公司不是“执法”而是“维权”。停车管理中心此言何意?记者调查发现,咪表公司与停车管理中心、郑州市公安局竟是如此关系:咪表公司的“婆婆”是停车管理中心,停车管理中心的“婆婆”是郑州公安部门。而停车管理中心除了是咪表公司的“婆婆”外,还掌管和经营着很多停车场资源。原来如此!有关部门赋予了咪表公司执法权,而“执法”衍生出“执法经济”,咪表公司岂能不“财大气粗”。消费者不满的还有:咪表公司之所以敢这么“霸王”,其背后还站着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称执法局)。二者是否也存在着利益链条呢?赵梓均拿出了今年4月28日郑州市公安局、执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肯定了执法局的执法权——“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做到发现一辆、拖扣一辆”。消费者对此不解:《方案》是执法局自己赋予自己执法权的,有何法律效力?《道路交通法》等没有赋予执法局拖车处罚权,公安交警执法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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