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售房”到底网住了谁?

信息来源:2005.12.21 大河报 曾邦华

核心提示$$从今年6月20日郑州实行“网上售房”到现在,已经整整6个月,“网上售房”实行后效果如何?是否如媒体报道的那样,从根本上扭转了以往购房者在信息不对称方面的弱者地位,遏制了部分开发商炒楼行为?时隔半年之后,本报记者就郑州“网上售房”进行了采访,调查结果发现,“网上售房”这把“双刃剑”在保护购房者利益的同时,却正在被一些开发商利用,变成了开发商手中挥向购房者的“利器”。$$现象雷声大雨点小$$“我想和开发商协商一下合同条款,可开发商的售楼员说,合同是房管局事先设计好的,不能更改。”提起自己购房“触网”的经历,郑州的程先生一脸的无奈和困惑,“哪有签合同不让谈条件的?不是说网上签合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吗?怎么反而比过去倒退了?”$$程先生说的“网上签合同”指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通俗说法叫“网上售房”。今年6月,郑州市出台《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6月20日起,“在郑州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必须通过‘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数据联机备案专网’签订买卖合同,该系统同时将合同自动备案”。$$6月初,建业、思达、开祥天城等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率先进行了商品房联网销售试点。随后,6月20日,郑州市一些在售、预售商品房实行网上销售、网上签订购房合同、网上备案。郑州由此成为继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后,中部地区首个实行“网上售房”的省会城市。$$对于“网上售房”,政府、媒体曾经寄予厚望并给予高度评价。一位政府官员表示,“网上售房”的实行,将对规范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保护购房者利益产生巨大效应,同时将从根本上扭转以往购房者在信息不对称方面的弱者地位,遏制部分开发商炒楼行为。$$但现实情况是否如此呢?记者走访了省会一些购房者和房地产律师。一些购房者告诉记者,实行“网上售房”后,感觉与过去相比,没有明显的变化。开发商还是“换汤不换药”,明明网上有房,开发商却说无房。而且,因为网上签约,他们感觉讨价还价的余地更少了。$$省会一些房地产律师向记者反映,实行“网上售房”后,开发商利用签约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反而比过去更普遍了,很多案例表明,当购房者提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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