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争夺战爆发在《物权法》实施前夜
《物权法》颁布已近一个月,备受业主们关注的车位权属问题有了 明确界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 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 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74条) 一场旷日持久的车位之争本该随之尘埃落定,但在 福州的各个小区,关于车位的种种“历史遗留问 题”仍让业主们疲于应对。4月初, 在一些几年前就已交房入住的住 宅小区,开发商悄然开始甩卖剩余 的车位,最高降幅甚至达到 2.5万元,车位问题 再起波澜。 有人“甩卖”, 有人“囤积” “我们这边的车位还剩一些,今年春节时 还是12万元/个,现在已经降到10万元/个, 位置好点的价格贵一些。”在福州市交通西路 的中茵名仕花城,物业人员对记者说道。位于福 州江滨路上的某小区也上演了“车位促销”这 一幕。据该小区一位业主介绍,几个星期前,他 们小区突然以“清盘”之名促销了一批车位,数 量约60个。据某媒体报道,在福州二环路、三八 路等路段的一些小区内,开发商都在降价甩卖 车位,价格比原先大致下降1-2万元。在一些 业内人士看来,此次的“甩卖热潮”与将于10 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不无关系,在产权问 题上“底气不足”让不少开发商想在“大限”来 临前消化掉“最后的晚餐”。 与部分开发商争先“吆喝”车位不同,另一 部分开发商却“囤积”车位。“听说最近很多小 区车位都在降价促销,我也到我们小区的物业 部问了一下,没想到,他们现在不愿出售车位。” 某小区业主林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有不少 空余的车位,但都被开发商囤积起来,“想等到 价格上涨的时候再拿出来卖。”记者随机在工业 路的几个小区内进行了一番调查,发现没有一 个小区出现降价促销车位的情况,目前这些车 位的价格都在10万元以上。“我们小区的地下 车位比较贵,每个都超过11万元。”时代名城的 一位物业人员向记者介绍,并表示“我们从来不 降价促销车位。” 有些开发商担心《物权法》实施后将失去 车位的产权,另一些开发商却囤积居奇,将车位 待价而沽,两种截然相反的作法耐人寻味。 “其实,开发商这么疯狂地出售车位完全 没有必要。”《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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