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港口设施保安费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2007.04.05 海峡财经导报

各设区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港口设施保安费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7]20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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