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和税法差异

信息来源:2007.04.19 海峡财经导报 熊臻

随着资本运营手段的广泛运用,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重要 性日益突出。为此,《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 〈投资准则〉)专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 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笔者通过实例 分析,对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成本与计 税成本之间差异的产生、转回的规律 进行总结,希望能有益于纳税人准确 确认投资所得,以免多缴或者少缴企 业所得税。 例1:2007年1月1日,A公司以 对C公司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换入B 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 因为A公司对B公司不具有共同控 制和重大影响,而且该项投资在活跃 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所以A公司以成本法核算对B 公司的投资。换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和计税成本均为1000万元,公 允价值为1500万元。换入长期股权投 资的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该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在不具有商 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 资产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 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 本,不确认损益。A公司应作如下账务 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0000000 差异分析:税法规定,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 售和购进两笔经济业务进行处理,因 此,A公司应当确认股权转让所得50 0万元(1500-1000)。《企业会计准则 第18号──所得税》规定,资产的计 税基础(计税成本),是指企业收回资 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应税经济 利益中抵扣的金额。笔者认为,当发 生暂时性差异(同时也属于时间性差 异)时,资产的计税成本可按以下公 式计算确定: 资产计税成本=按税法确定的资 产初始价值-税前扣除的累计折旧或 者摊销额=会计成本+累计纳税调整增 加额-累计纳税调整减少额。 本例中A公司应当按公允价值确 认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为 1500万元(会计成本1000万元+纳税 调整增加额500万元)。 根据《投资准则》及其他相关会计 准则的规定,以支付现金、发行权益性 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 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在具有 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取得 的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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