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以重罚,让乱吹牛的房地产商闭嘴
“原脉温泉”、“水晶会所”……充满诱惑的广告语及色彩斑斓的图片,三年前,君临闽江的业主们怀着住进高尚住宅的梦想,以高达5000多元/平方米的价格在此置业。然而,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购房至今,家中的水管里仍流不出一滴“温泉”,“水晶会所”也不见踪影。在房地产市场火热的今天,铺天盖地的广告充斥着我们的视觉和听觉,在期房当道的房地产市场里,人们只能以广告内容作为购房的主要参考因素之一。虚假、浮夸的广告宣传无疑会给人们造成重大的影响。5月,福州市工商局公布了包括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在内的五大房地产违法案件,今年1月以来,已有13家违法公司遭到了处罚。可是当我们翻阅各大楼盘广告时发现,房地产违法广告并无收敛之势,这究竟是为何? 楼市充斥违法广告什么是违法广告?工商部门列举了几个常见的例子: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发布销售广告;以“内部认购”、“内部认定”或“内部登记”等方法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将房子位置与中心城区的距离以所需时间来表示,如“距离东街口只需10分钟”的说法;虚构房子升值空间和业主投资回报率的承诺;对有关商品房项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的内容做虚假违法的表示,将与该楼盘无关的周边配套设施与该楼盘联系在一起,使人产生误解;价格表示不清,如每平方米X元起,且未明示该价格的期限……这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广告宣传,事实上都属于违法广告。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的林柏冬律师则以比较通俗的方式对违法广告作出解释:“违法广告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便对外发布的广告;一类是虚假、浮夸的广告。”今年1月10日,福州市工商局就对福州市一房地产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等问题立案调查,发现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某楼盘营销中心悬挂着内容为“100%升值保障,价值与日俱增”的广告牌。另外,开发商还在所印发的广告单中作出“沿街现铺,即买即涨,即收益!”的虚假承诺。在今年福州春季住交会期间,一些房地产违法广告更是充斥于耳。如中天·金海岸浅水湾B区声称“全城之冠98平方米庭院式望江小高层,全国惟一五重庭院别墅4599元起”、北尚则标榜“五分钟都市漫步生活圈”……楼市的火爆及买卖双方信息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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