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自来水公司被拖欠1.2亿元水费该由谁埋单?
1.2亿元!这是不久前在福州某媒体上公布的福州市自来水公司被拖欠水费数目。2007年3月,福州市自来水公司就巨额拖欠水费发出清缴通告,未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清缴手续的用户将面临停水的处罚。据了解,这笔欠款当中绝大部分属于居民生活用水欠费。而这些没有及时缴纳水费的用户也被冠以一个当下“时髦”的名号——“钉子户”。在很多人看来,正是由于“钉子户”缺乏诚信才给自来水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然而,这一现象背后的问题则更加错综复杂。 业主都把矛头指向物业公司“我们小区物业的服务太差,所以我选择拒交水费和物业费的方式与他们对抗。”家住福州金山某小区的业主林大姐这样告诉记者。而福州东区一小区的业主马先生拒交水费的理由则与林大姐他们不同:“开发商延期办理产权证,但没有赔付我们违约金,我们只好以拒交水费、物业费等费用来挽回一点损失。”除此之外,居民们不及时交水费的理由还包括担心物业将业主们所缴水费挪作他用,当然这里面不排除一些业主为占小便宜故意不缴纳水费。而在福建永安物业公司董事长林常青看来,业主不交水费的原因主要包括三点:一是认为水费分摊不合理,透明度不够;其次一些业主认为水费应当由自来水公司直接向业主收取,而不是物业公司;另外,一些物业公司不诚信经营,导致业主的不信任,因此不愿意将水费交给物业。如此看来,物业在代收水费的过程中似乎扮演了“吃力不讨好”的角色。业主欠缴水费常常使物业与业主之间产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难以调和。一方面,一些物业公司的确存在诚信问题,应当加以规范;但另一方面,业主这种拒缴水费的行为是以不合理的方式对抗不合理,自然也不值得提倡。然而,记者在采访物业公司的过程中发现,他们的无奈不仅仅是因为业主拒缴水费,而是背后暗藏了更深层次的矛盾。由物业公司无偿代收水费于法无据 对于小区业主欠缴水费的问题,物业公司显得很无奈。“业主没有理由不交水费。”福建融侨集团副总裁商宪平(原福州融侨物业公司总经理)这样认为。因为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水费只是代收行为,并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利益(部分挪用或侵占业主所缴水费的物业公司除外)。在采访中记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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