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按新条例征收车船税准备就绪

信息来源:2007.06.28 海峡财经导报 邓少雯

本报讯“新车船税知 多少?”“什么是车船税?” “车船税的申报和缴纳时间 是如何规定的?”……目前, 在南平市辖区的交通要道、 办税服务中心、社区板报专 栏等随处可见这样的宣传 标语和宣传内容。 原来,这是为了确保全 市车船使用税征收工作的 平稳、有序过渡,南平市地 税局开展的宣传活动。除此 之外,该局及时、全面执行 “原标准、新范围”的过渡期 征缴办法,同时在车船税尚 未正式实施的情况下,在全 市范尉内明确了车辆的车 船使用税按新条例的征免 范围、按老条例的税额标准 进行序时征收的政策。 此外,该局还对从事车 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开展“车船税代收代缴办 法”专项调研,并加强与公 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协调 配合,掌握车辆税源信息, 建立税源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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