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多多,购“小产权房”当心好梦成空
6月18日,国家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并表示此类“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6月25日,在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国“土地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上,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安家盛表示,北京已下了死命令,对涉及非法开发“小产权房”的开发商做停工停售处理,与此相关的不法村集体组织负责人和不法开发商将因此受到相应处罚。所谓“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地处城郊,由乡镇、乃至村委会在集体土地上开发,没有国家产权证的房屋。由于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成本大为减少,售价也相对低廉。近两年来,有关“小产权房”的问题在福州屡遭曝光。本报也于2006年6月刊发了一篇题为《中山鸿景苑画了好大一个饼?》的调查报道,披露了中山鸿景苑这个“小产权”楼盘诱人房价背后的风险。然而,当媒体将目光聚焦于“小产权房”,相关部门一次次作出风险提示时,“小产权房”却依然以其低廉的价格吸引着大批购房者。为此,记者再次深入实地进行调查。 “小产权房”无产权在某网站论坛上,一位名为“小强”的网友,发出了一份出售福州市仓山区高湖村集资房的帖子。根据该帖提供的信息,记者联系上了小强。“39.5万元,107平方米,高档装修,还可以讲价的。”小强向记者介绍道,“有产权证,土地证暂时没办出来,房子绝对让你满意。”不过,小强表示,房子的交易手续比较麻烦,买房人必须把户口迁到高湖村。6月25日,根据小强提供的地址,记者来到了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麦德龙对面的高湖村集资房。当记者向门口一位大伯询问这里是否有房子出售时,这位大伯说:“这是集资房,没有产权证的,怎么可以交易呢?一些人为了把房子卖出去而宣称有产权证,都是骗人的。”在某二手房中介店,记者同样看到了一个高湖村集资房的房源信息,但这套挂出了半年之久的房子至今仍未售出。“目前这套房子手续不齐全,不能交易。”一名中介经纪人告诉记者,该房没有产权证、土地证,他们一直在催房东抓紧办理,可至今仍办不出来。福建世纪新安律师事务所的张建新律师表示,这类农民集资房仅限于在本村交易,因此非本村人购买必须先将户口迁到该村。“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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