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咋维权 消协以案说法
核心提示截至昨天,全省各地消协共接到各类投诉4.2万件,其中电视机、移动电话、汽车、食品、教育培训等多个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成了消费者投诉的对象。消费者在投诉时,往往因为对相关法规缺乏了解,造成投诉时相关证据的缺乏,导致投诉效果不理想,为了挽回消费者的经济损失,省消协对去年投诉进行梳理,并结合本报热线接到的投诉状况,就去年与读者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投诉进行解析,通过这些普通案例告诉消费者该如何消费和维权。案例之1商品未列入“三包”按规定仍享受服务2005年10月,曹某购买等离子电视机一台,价值1.2万元,使用仅几个月,电视机出现质量问题,虽经多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2006年底,消费者要求退机,但厂家不予接受。厂家认为,等离子电视机和液晶电视机一样,没有被列入“产品三包”规定,按照生产厂家规定保修一年,现消费者购买的电视机已超过厂家规定,别说退机,就是维修也要收取费用。消费者投诉至河南省消协,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新电视机。★省消协点评随着普通模拟电视机的升级换代,等离子、液晶平板电视机逐渐进入普通百姓家庭,随之而来的投诉增多,等离子液晶电视机能否享受正常的三包规定,消费者颇为关心。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等离子电视机和液晶电视机虽未列入商品目录,但仍应按照“三包”规定实施服务。案例之2新购买手机出问题莫错过最佳维权期消费者李先生诉称:去年7月,他在通许县某手机卖场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4天发现手机电池不耐用,遂要求店方调换新手机,店方拒绝换货只同意更换电池。而后,使用一周后手机电池不耐用现象再次出现。找到店方,负责人说可以维修但不能换机。把手机丢下维修,直到去年9月23日,店方才把手机修好,可是在使用中,手机突然没有铃声,店方称这部手机销售时间已经超过15天“三包”期限,只能维修不能换货。无奈之下,李先生到通许县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李先生最终换了一部新手机。★省消协点评手机作为大众化消费品,投诉居高不下。按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如果出现性能故障,在7天内可以退货,15天内可以换货,一旦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应当把握住这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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