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2万”自行申报平稳开场

信息来源:2007.01.11 海峡财经导报 冯勇琦,张喜忠,黄丽霞

本报讯 1月4日,是今年纳税申报的第一天,也是年所得超12万元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第一天,泉州市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迎来了第一个自主申报个税的纳税人。此前,泉州市地税局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对全市地税系统税收管理员、征收人员进行培训,在泉州地税外部网站提供表格下载,为纳税人自主申报提供便利。据了解,这位“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是在泉州市区某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务的曹女士。“作为公民,年所得超过12万元,当然要依法主动申报个税,这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至于年收入多少,属于我个人隐私,我不想让人知道。”曹女士婉转地告诉笔者。由于首次填写适用于年所得超12万元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虽然从事过财务工作,对纳税申报也不陌生,但曹女士还是不知从何下手,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几分钟她就填好了所有表格,顺利完成了申报。据泉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由于纳税人一年的各项收入比较多,如果平时没有记录,个人很难在短短几天内统计清楚,受此直接影响,自行申报工作开始后的一两周不会出现自行申报个税的高峰。对于存在“该报不报”的行为,税法规定,如未在规定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经查证税务机关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如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因此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泉州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对于如何办理纳税申报等相关事宜不了解的,除可到当地办税服务中心咨询外,纳税人还可拨打12366-2税收服务热线或登陆泉州地税外部网站咨询。又讯 1月4日,福州市共有15位年所得超12万元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个税,申报年所得额合计为2342516.43元,应纳税额合计为391080.39元,已缴(扣)税额391080.39元;三明市共有4位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主动到当地地税办税服务中心申报个税,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报送纳税申报表,共申报个人所得568785.8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71878.31元;漳州市共有12位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到办税服务中心申报个税,申报年所得251万元,应纳个税43.49万元,补缴税款6445.07元;南平市共有16位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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