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有多少中低收入者可圆住房梦?

信息来源:2007.01.11 海峡财经导报 李婷

2006年11月,厦门市政府提出将推2万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消息无疑让人们对2007年的楼市充满了期待。而且,保障性住房建设已列入厦门市“十一五”计划,未来厦门保障房的供应将可能达到10万套左右力推保障性住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信息显示,2006年9月、10月,厦门房价涨幅位居全国各大城市的前两名;而在厦门网上房地产“2006年11月住宅最高成交均价排行”中,思明区上榜的10个楼盘的成交单价均超过万元,其中成交均价最高的达到每平方米18811.91元。在房价节节攀升的背景下,2006年11月份,厦门市政府计划首推2万套社会保障性住房,其中包括保障性商品房和廉租房,均为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从2006年12月起就可以申请租买。保障性商品房售价将根据控制性建设成本、基准地价综合测算确定,如正在建设中的高林居住区,综合测算后售价约为每平方米4270元,相当于周边其他商品房市场价的6成。此前,各地推出的经济适用房,往往沦入穷人买不到、富人争相投资的尴尬境地。为避免这一问题,在《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中提出,申请人家庭必须是中低收入家庭(2006年厦门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家庭年收入上限为:3人及以下户为5万元,4-5人户为6万元,5人以上户7万元);而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4倍以下,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6倍以下。以3人户为例,申请租房的家庭资产必须在20万元以下,申请购房的家庭资产必须在30万元以下。另外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或承租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人员必须在厦门工作和生活。社会保障性商品房不得上市转让,但可申请由政府回购。近期建设部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部分城市住房与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上,对厦门市提出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新思路及模式给予了肯定。保障性商品房只是杯水车薪记者从有关人士处了解到,厦门保障性住房项目是厦门市的重点工程项目之一,由住宅办统一进行建设管理,由厦门市副市长潘世建任住宅办主任。在住宅办下又分为建设局和房管局两块职能部门,保障性商品房的配售主要由建设局负责,而廉租房的配给,则由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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