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建房:高房价下的“自救”
$T3月14日,本报“大河 楼市”刊发《单位自建房: 高房价能否催生通行证》 一文后,在读者中引起强 烈反响,读者纷纷给记者 发来电子邮件,发表自己 对单位自建房的看法。不 少读者认为,在高房价下, 单位自建房是买不起房的 职工依靠单位进行的“购 房自救”,是满足职工住房 需求的一种有效手段,另 外从客观上也能对过高的 房价起到一种平抑作用。 相当一部分读者认为既然 国务院要求“建立多层次 住房供应体系”,那么,单位 自建房当然可以成为解决 住房的手段之一。但是,单 位自建房是一把双刃剑, 它的出现能否有利于房地 产市场的良性发展,关键 是要在自建房过程中做到 公开、透明。也有读者对单位 自建房持反对态度,认为单 位自建房是国家取消实物 分房后“福利分房”的复辟, 不应提倡。$E 政府保障的“补充” 读者张先生认为,通过政府来建造大量的经 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来抑制房价的举措在短时间 内难以见效,因为目前来看,各级政府都没有足 够的资金和土地在一两年内建造出满足中低收 入阶层住房需要的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允许有 钱有地的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下,自行集资建造 经济适用房定向供给本单位职工,也是对当前房 地产市场的一个有益补充。 读者何建民认为,单位自建房在一定程度上 可以打击房价的虚高,可以部分缓解政府经济适。 用房建造能力不足等问题,也可避免个人集资建 房存在的资金风险。 读者陈佳芳认为,单位建经济适用房与福利 分房不一样。经济适用房尽管是单位去建,但是 从设计、投标、制造成本、工程质量直到售价等各 方面已经参与了市场竞争。政府现在允许单位自 建房是两全其美的事。第一,它解决了职工的居 住问题;第二,经济适用房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 抑制居高不下的房价。 可平抑房价 读者胡钰认为,房子是买涨不买跌的生活必 需品,现在人们只能用心理预期让房价缓慢地降 下来。单位自建房可以从商品房供应之外的其他 渠道来解决一些需求改变预期,会对房价的平抑 有所帮助。这是通过第三渠道影响房价,减少商 品房的恐慌性需求。 读者赵智宏认为,一些单位自己建房的成本 远远低于市场,单位将这种住房卖给职工,在客 观上加大了住房供应量,无论住房是职工自己住 还是转卖给别人,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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