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合并无碍引资大局
2007年3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 大五次会议正式开幕。3月9日,备受 关注的旨在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进 行并轨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草案)》将接受参加本次会 议代表们审议,一旦讨论通过,这部《企 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 式实施。如此一来,持续十余年的“两税 并行”的时代将宣告结束。在十届全国 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期间,记者就此采访 了福建省惠安县各界人士。 政府领导: 对招商引资影响不大 福建省惠安县县长林万明在接受 采访时说,许多人认为国家目前实行 “两法”合并会对招商引资造成影响, 但他认为,总体来说,“两法”合并对地 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影响不大。 林万明表示,目前,“两法”合并对 吸引外资竞争力或多或少会产生一些 影响:一是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利用外 资的国际比较优势,比如沿海一些劳动 密集型外资企业,有可能将转向东南亚 一些税率较低的国家;二是针对一般性 外资项目的所得税政策在国内拉平后, 各地的国内比较优势难以形成。 “但是,据有关部门透露,国家在 制定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时还是要考虑 优惠政策。因此,地方政府在今后招商 引资时不会有太大的难度。”林万明 说,比如国家可能对高新技术企业实 行优惠税率,取消区域优惠、扩大产业 优惠等,这将为外商投资我国高新技 术产业提供较大的自由度。 林万明向记者表示,改革开放后,惠 安县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加快,政府部 门的服务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劳动力素 质也大大提高,成为当地近年来吸引外 资的重要手段。因此,某项税收政策的改 变将不会对外资的流向产生很大影响。 税务干部: 有利于 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记者在惠安县地税局采访时,该 局办公室张主任表示,从目前的税负 上看,外资企业低,内资企业高。同一 个项目,其他条件都一样,由于实际税 率不同,投资收回年限就有所区别,因 此外资企业的投资风险较内资企业小 得多,这对内资企业造成人为的不公 平。 惠安县地税局局长洪建家对记者 说,目前惠安县外向型经济成分所占 的比例虽然不高,但三资企业缴纳的 税收与所占经济成分比例不相称。原 因之一是计税工资列入成本的标准不 一样,效益越好的企业,税负差别越 大。内资企业计税工资扣除标准为 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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