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老外补税7.3万元
信息来源:2007.03.15 海峡财经导报 戴婷,陈志阳
本报讯 3月9日,来自挪威的Larsen先生,就其取得的国外总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收入,在厦门市海沧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补缴了7.3万元的个人所得税。$$Larsen先生是安维车件(厦门)有限公司的一位高管。安维公司是一家国际化集团公司,总部设在挪威,在丹麦、德国、波兰及中国均设有分公司,位于海沧科技创业中心的厦门分公司则是安维公司的主要供应商。2004年,Larsen先生来到厦门分公司任高级主管。$$今年,海沧区地税局加大对外籍人员的个税宣传力度,促使外籍人员主动申报个人所得税。Larsen先生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发现,应申报的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国内支付和国外支付两部分。而此前,Larsen先生仅就从厦门分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了3.3万元的个税,而从挪威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欲回挪威后再申报纳税。$$于是,Larsen先生就该问题向海沧区地税局税务人员咨询。有关人士给予了详细解答,指出Larsen先生属居民纳税人,所谓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一年的个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缴纳个税。Larsen先生已在厦门居住工作超过两年,因此,Larsen先生的这两处收入应合并在厦门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