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适用法律法规新旧法条要点对照

信息来源:2007.03.22 海峡财经导报

一、税率 内资企业(以下简称“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企业 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税率为33%。 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 得税法》(以下简称〈外资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 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 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 稀,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 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 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的20%。 二、应纳税所得 内:《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 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 所得税。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 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 得。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 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 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 (一)生产、经营收入:(二)财产 转让收入;(三)利息收入; (四)租赁收入:(五)特许权 使用费收入;(六)股息收 人;(七)其他收入。 外:《外资企业所得税 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 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 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 国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 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设在中国境 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缴纳所得税。外国企业就来源于中国 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 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 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 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额。 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采源于中国境内 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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