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龄地”提前拷问房地关系

信息来源:2006.03.02 大河报 刘忠于

核心提示沸沸扬扬的“别墅只能住7年”的官司牵出了更大面积的“短龄地”:人们此前并不知道购买住房还要办土地证或者通常认为自己房子“落脚”的土地出让年限应该是最高的70年。然而,周口市芙蓉小区14名别墅业主在得知所购买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仅有10年,还剩7年多”后,开始和开发商打官司。随后,周口市国土局的一纸公告表明:2000年以前,38宗住宅用地没有按最高年限出让。据称,这些土地遍布周口市,涉及人数众多。眼下,对这个涉及自身利益的官司,周口市的众多开发商和业主都在期待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判决。有人说,相对于70年的最高期限,周口市等于提前迎来了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这一难题。“短龄地”初浮水面14位业主状告开发商现如今,人们购买商品房,除了住,还想传给子孙后代。但许多人并不知道自己购买房子“落脚”的土地是有出让期限的,或者有人知道年限,但认为开发商是理所当然按照70年的最高年限办理的。2月17日,周口市芙蓉小区王桂英等14位别墅业主和一家开发商的二审官司在省高院开庭。2月22日,提起那块“短龄地”,业主们告诉记者,此前他们并不知道在2002年1月~6月花30多万元买来的别墅,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只有10年,而且是从2000年开始的。换句话说,从买房那天算起,再有7年多,年限就满了。更让他们担心的是,别墅开发商周口市华艺装饰水电工程公司(下称华艺公司)与有关部门签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出让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也由出让方无权取得。“房和地应该是一体的。地没了,房也没了,这不等于我们的血汗钱全没了?”业主们说,他们得知房子还要办理土地证后,遂要求开发商统一办理,但迟迟未果,到周口市国土资源局(下称周口市国土局)询问后才了解到上述让他们震惊的信息。业主们后来才知道,“短龄地”并非“独此一家”:在周口市2000年以前出让的年限在20年以下(含20年)的土地达到38宗。多宗“短龄地”被查最短年限仅有9年根据规定,各类用地的最高年限具体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200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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