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回顾之增值税
一、增值税常见筹划方法>>> (一)减少计税依据的筹划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 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少 价外费用是降低增值税负担的筹 划手段之一。 例如,代收费用较多的纳税人 可单独成立代理公司,将代收费用 转移给代理公司收取,从而减少增 值税计税依据。又如非一般纳税人 销售货物给一般纳税人并同时提 供送货劳务的,对于运输费用应当 选择代垫运费方案而不要将运输 费用并入价款,这样销货方可减少 增值税价外费用,同时购货方可获 得运费进项税额。 (二)增加进项税额的筹划 1、以废旧物资为原料的企业 的税收筹划 以废旧物资为原料的生产企 业,可投资设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 企业,专门从事废旧物资收购,然 后将收购的废旧物资出售给生产 企业,这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可以 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生产企业 购进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废旧物 资可取得10%的进项税额。采取 “设立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的方 案,生产企业不仅可取得更多的进 项税额,而且还能降低原料成本, 增加效益。 2、兼营农业生产企业的税收 筹划 增值税应税货物生产流程中 包括农业生产的企业,可将农业生 产从生产流程中分离开来,单独成 立农业生产企业,然后将农业产品 出售给生产企业,这样农业产品可 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生产企业购 进农产品可获得10%的进项税 额。 (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 税人的税负关系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 人的税负比较 假设购进货物与销售货物增 值税税率均为17%,简易办法征收 率为6%,那么当“含税销售收 入x增值率÷(1+17%)×17%= 含税销售收入÷(1+6%)×6%” 时,增值率=38.96%。即当增值率 为38.96%时,两类纳税人税负相 同;当增值率低于38.96%时,小规 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 当增值率高于38.96%时,则一般 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用 同样的方法可以测算出适用其他 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 人的税负关系。 注意:上述税负比较只有在购 货方不需要抵扣进项税额的前提 下才能成立。如果购货方需要抵扣 进项税金,那么一般纳税人始终优 于小规模纳税人。 2、向两类纳税人购进货物的 方案选择 在含税价格相等的情况下,一 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应当选择向一 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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