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意险隐忧重重
近期,国家民航总局宣布,从3月28日起正式实 施《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以下简 称《规定》)。最令人关注的是,《规定》明确规定旅客 乘坐国内航班时,如果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航空公司对 此的最高赔偿将由7万元提高至40万元。 对此,不少专家表示,航空事故赔偿金额的提高与 收入水平和物价水平的提高相适应,而一些保险业内 人士则担心,此举将冲击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单(航意险)的销售。 新规会否影响航意险销售? “航空赔偿责任提高应该不会对航意险的销售造 成冲击。”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办公室 主任林先生告诉记者,《规定》中提到的航空事故赔偿 责任是指作为运输企业,航空公司须保证乘坐飞机的 旅客的安全,一旦发生意外就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这与商业保险公司所经营的航意险是不同的概念,“两 个赔偿责任不会互相影响,也不能互相抵消”。 当记者表示是否担心由于航空公司的赔偿限额提 高,旅客不再购买航意险时,林先生表示:“不必有这样 的担心,因为航意险有自身的优势——费率低廉、保障 高、理赔迅速,且理赔手续简单。” “单纯从两个保障的含义来看是不一样的,二者不 能混为一谈。”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严小刚告 诉记者,航意险的特点和优势明显,不会被航空公司的 赔偿责任所取代。 在采访过程中,多家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士均表示, 不担心航班赔偿责任限额的提高会冲击航意险的销 售。他们认为,航意险作为一种商业保险,起补充作用; 需要更多保障的乘客仍会选择购买航意险,因为一旦 发生事故,理赔金额会越多。中国人保财产保险公司福 建省分公司宣调科的有关人士则表示,一份航意险的 售价仅为20元,不至于给旅客带来太大的经济负担, 因此,从增加保障的角度看,航意险的销售不会受影 响。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赔偿责任限额的提高, 覆盖了单纯航意险产品的部分发挥空间,航意险的销 售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旅客认知度不高 那么,消费者对于航班赔偿限额的提高有何反应 呢?3月24日,记者在福州湖东路的厦门航空售票点随 机采访了几名旅客。 旅客林小姐告诉记者,她一般通过电话向票务中 心订票,由票务中心送票上门,并不了解航意险,也不 知道要另外购买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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