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纳税人全部实现电子纳税

信息来源:2006.04.20 海峡财经导报 曾基发

本报讯:从5月1日起,南靖县将全面实施税库行 联网电子缴税。届时,全县除此前已实现税款邮储划缴 的定期定额管理户及申请临时窗口开票的纳税户外, 将全部享受这一征管方式变革带来的快捷、方便。 据悉,电子缴税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成 功后,地税部门征管信息系统中形成应纳税额,通过 “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自动从纳税人指定银行账户中 扣缴相应款额,解缴入国库,并由扣缴税款银行开具 “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凭证”交付纳税人, 作为其缴纳各项税(费)的会计凭证。 目前,该县可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工 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合 作社。在上述金融机构有开设账户的纳税人,与银行 签订《电子缴税协议书》后,均可申请办理电子缴税业 务。 为确保电子缴税取得成功,南靖县地税局积极加 强与财政、人行国库、联网商业银行的沟通、协调。同 时,该局通过税务公开栏、电视广播及报刊等渠道广 泛宣传电子缴税的意义和步骤,并积极开展“上门服 务”,消除企业的思想顾虑,使其明白只有纳税人向税 务机关纳税申报成功后,银行才会从纳税人指定的银 行账户中扣缴相应税款,不存在未经申报就被随意扣 缴的现象,而且企业无需承担电子缴税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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