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午餐可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
免费午餐是企业的一种 福利政策,现在很多企业都存 在着免费为职工提供午餐的 情形。本文笔者主要探讨免费 午餐的会计核算及纳税调整。 一、会计核算及企业所得 税纳税调整 (一)作为职工福利通过 “应付福利费”核算 企业可以将职工免费午 餐的费用计入“应付福利费” 科目,这样会计处理和税务处 理就是一致的,不必再进行所 得税纳税调整。 企业内部食堂的非资本 化支出在“应付福利费”科目 中开支。因职工免费在食堂就 餐造成的食堂亏损,企业可以 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拨付 职工就餐亏损补贴。对于在食 堂招待客人的费用,应由企业 承担,在“管理费用──业务 招待费”科目中列支。 (二)以就餐补贴名义记 入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 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十 七条规定,工资薪金支出是纳 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 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 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 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 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 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 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地 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 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因为企业提供的免费午 餐是工作餐,所以该支出属 于与雇佣有关的支出,如果 企业的工资总额未超过企业 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笔者 建议免费午餐费用不在“应 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而应 将其记入工资总额,则这部 分午餐费用作为工资薪金支 出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 除了。 具体操作流程:企业购买 工作餐时借记“其他应收款” 科目,这样企业购买工作餐就 视为先为职工代垫午餐费用; 企业发放职工工资时可将午 餐费用计入工资总额,在实际 发放工资时从实发工资中扣 下这部分午餐费用,贷记“其 他应收款”科目。这样,工作餐 费用就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列 支抵减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并且工资总额加大后按照工 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的工资 附加费用也相应加大。 二、个人所得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令第452号)第十条规定,个 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 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令第452号)第八条规定,工 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 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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