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企业税收“盲区”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近日,记者从厦门市地税稽查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 厦门市地税稽查局共查结案件78户,有问题60户,查补 金额合计4742万元,其中查补税款超过百万元的有9户。 总结第一季度稽查情况,厦门市地税稽查局有关 人士概括为一句话,“传统问题依然存在,新问题时有 出现”,企业对税收知识仍然存在一些“盲区”。 为此,该局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 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发票管理使用六个方面,归 纳分析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希望通过查处案件达 到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目的。 A@@@企业所得税@@@ 【基本案例】 经核对某公司固定资产卡片,发现该公司对车间 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按三年计提折旧,且申报纳税时 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分析】 该企业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年 限,导致企业少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除另 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 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其他问题】 在第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检查中,税务机关还发 现企业在纳税申报中经常会出现以下六个问题: 一、企业从被投资方分回的投资收益未并入当期 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当年 度亏损,从被投资方收回的投资收益未用于弥补亏损, 而影响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股权转让收入自行冲抵与受让方的债务, 未将收入全额进行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利用私人信用卡从事经营活动,收取营业 收入款项未计入账簿核算,少缴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在房地产经营过程中,对 成本费用凭证归集不完整,导致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 中,无法准确核算,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企业经营中支付费用、款项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真实 的凭证,导致未按规定核算应纳税所得税,少缴企业所得税; 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作建房名义出让土地 使用权的行为、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包销企业业务 往来的行为,未按照税收政策的规定,申报缴纳转让土 地使用权、代理业收入的营业税。 B@@@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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