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地税上门服务解涉税疑难
本报讯:5月29日,爱国 华侨黄仲咸先生打消了捐赠不 动产涉税问题的顾虑后,在厦 门市公证处的公证下,办理了 将2亿元不动产捐赠给黄仲咸 教育基金会的赠与手续。$$ 黄仲咸先生祖籍泉州南 安,是福建省继陈嘉庚之后, 又一位爱国爱乡、品高望崇的 印尼归国华侨。据了解,黄仲 咸小学未毕业便离乡背井,南 渡印尼谋生,垦荒务农、开店 经商、创办工厂、开办银行,均 获得了巨大成功。$$ 1959年,黄仲咸回国,之 后他创立了福建省黄仲咸教 育基金会。历年来他共独资捐 建49个文教卫生项目,建筑 面积12万多平方米,累计捐 资3亿多元人民币,资助全省 9个设区市初中、高中和中专 贫困学生达3.27万多人次。$$ 早在2005年2月3日, 黄仲咸先生及夫人戴子媛就 在厦门市公证处立下遗嘱,将 投资2000万元建成的南安必 利达大厦、投资1.5亿元建成 的厦门必利达大厦、寄存于香 港中行的11000两黄金、厦门 中国银行的800多万元人民 币存款、南安市水头镇60亩 地皮及其收益悉数捐赠给福 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总价 值超过6亿元。$$ 此次黄先生捐赠市值2 亿多元人民币的不动产,涉及 资产的过户手续较为复杂,再 加上黄仲咸对捐赠不动产的 国内税收政策不甚了解,因此 较为困惑,故迟迟未予办理相 关手续。厦门市人大主任洪永 世等领导得知此事后,极为重 视,特意召集了人大、则政、地 税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负 责同志,前往老华侨的住处, 上门为90岁高龄的黄仲咸开 展贴心的政策服务。$$ 厦门市地税直征局干部详 细了解了此次捐赠活动的内 容、主体和性质,就此次捐赠活 动的涉税政策向黄老先生进行 了详细解答。根据我国现行的 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黄老先生 本次的捐赠行为无须缴纳个人 所得税和营业税。该局税务人 员还向黄老先生详细介绍了具 体的办理程序。厦门市财政和 国土资源局也就办理资产过户 的相关手续做了介绍。$$ 在解除了对税收和资产 过户问题的疑惑之后,黄老先 生对地税等部门为捐赠活动 提供的政策服务表示衷心感 谢。他表示,将责成公司管理 人员尽快办理好捐赠事宜,报 效祖国、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