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逼出“校名保卫战”
“郑大”被抢注 如果有人向你推销“郑大”牌热水器、饮 水机等产品,你一定会联想到这是郑州大学 推出的某项科研成果转化成的产品;如果有 人打着“郑大”幼儿园的名义招生,你也可能 会以为这是郑州大学的校办幼儿园。 近期,一批有关“郑大”商标的抢注让郑 州大学尴尬不已。 这所河南唯一迈入“211工程”建设的名 校,如今正面临良好的发展,但在商标保护方 面却遭遇着风险。 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发现,“广州市名海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强周”,“卢煜”, “涟水县高沟面粉厂”等相关机构和个人分别 抢注了“郑大(第41类)”,“郑大(第1类)”、 “金郑大(第1类)”,“郑大学(第30类)”等和 郑州大学相关的商标。 要命的是,在郑州大学被抢注的“郑大 (第41类)”商标中,涵盖教育、幼儿园、图书 馆等服务项目,这和目前郑州大学为社会提 供的核心服务极其类似。 事实上,有关郑州大学的商标抢注,早在 2004年就已经发生了。 2004年3月1日,在第11类“电加热装 置”产品上,郑州科创电子有限公司申请了 “郑大科创及图形”商标。 2004年10月15日,在第11类“热水器、 燃气炉、太阳灶、电热水器、暖气片、饮水机” 等产品上,郑州市民江振海申请了“郑大”商 标。 校方反应 记者获悉“郑大”商标被抢注后,在第一 时间致电郑州大学宣传部,询问有关情况。 郑州大学宣传部部长张成凤告诉记者, 她听说过这件事,但具体不知道哪个部门在 处理这件事情。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该校校办和产业处。 该校产业处的一位姓闫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早在2004年郑州大学的两起抢注案件,他们 已经通过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 议。至于最近有关郑州大学的抢注案件,该校 产业处也不清楚。 据一位研究商标保护的专家介绍,一般 某个商标被抢注以后,有关单位和企业会在 被动的情况下采取保护措施,但这种被动保 护不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而且效 果不佳,提出异议成功的案例只有50%左右。 据了解,郑州大学作为国家“211工程”重 点建设高校,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河南省政 府共同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国家教育部和河 南省政府共建地方性高校,经过近年来各方 面的大力支持和建设,已经在全国具有很高 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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