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套卖房在榕城行不通?

信息来源:2006.06.15 海峡财经导报 孙晨

新鲜:房子按套卖 5月份新开盘的格林 兰锦是福州首个按套计价 进行销售的楼盘。但有陈 先生反映,销售方按套销 售的购房合同有明显的 “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 者的利益。 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 原定购买格林兰锦一套140 余平方米的大户型,总价约 90万元。付完首付,陈先生见 到了购房合同后却犹豫起 来。 陈先生解释:在销售方 提供的购房合同上,销售 方表示以“套”为单位进 行销售,实际购房面积以 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但 在购房合同上还写明如果 购房者得房实际面积与售 房参考面积不符,销售方 不予赔偿。陈先生告诉记 者,在签了这一“霸王购房 合同”之后,如果在交房时 发现面积缩水,法院也不 会依此来判定赔偿。购房 者只能认“栽”,自咽苦 水。正是这一点让已经交 了购房首付款的准业主陈 先生犹豫起来。 陈先生表示,不少的意 向购房者听闻销售方这一 “霸王购房合同”后,纷纷表 示不再关注此楼盘,而已付 首付款的部分购房者也申请 了退房手续。 销售方:短斤少两不赔!多了算买者赚! 格林兰锦出具的购房合 同果真有“霸王条款”?为了 验证格林兰锦准业主陈先生 的购房遭遇,记者咨询了格 林兰锦的售楼部。 记者抛出了准业主陈先 生所遇到的难题,“如果所 得建筑面积与参考面积有较 大出入,消费者却得不到相 关赔偿该如何是好?” 让记者大为意外的是, 售楼小姐居然回答说:“在 签了合同以后,如果交房时 购房者得房面积少于参考 面积,开发商不予赔偿;如 果多于标准面积,购房者 也不必补缴余款。户型肯 定都是按照图纸施工的, 有偏差那也是建筑方的 事。如果面积多了,就是你 赚了。”记者反问售楼小 姐,如果房产证上的建筑面 积缩水该怎么办,售楼小姐 不以为然地解释:“房子快 封顶了,买不买自己上去量 一下就知道了。” 记者又问及售楼书中所 标示的户型面积数据能否成 为销售依据,售楼小姐则回 答那是作为销售参考的面 积,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实际 面积应以房产证面积为准。 在户型设计上,记者发 现格林兰锦是以大户型为 主,最小的户型都在120平 方米左右,最大的户型达到 174平方米。而大户型中,实 际面积的缺失并不容易被发 现,更为开发商的“缺斤少 两”提供了可趁之机。有业 内人士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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