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售房政府说“不”

信息来源:2006.08.09 大河报 程泽运

本报讯8月8日上午,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工商局、物价局三部门联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郑州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活动组织工作。这次整顿将重点查处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和履行、中介活动、房地产展销活动、虚假和不规范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据介绍,这次整顿从今年8月1日开始,到明年7月31日结束。这次整顿是根据7月份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的要求并结合郑州市具体情况作出的。据介绍,近年来郑州市房地产业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局面,但房地产市场中仍存在违法违规交易、虚假广告、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中介欺诈等问题,严重干扰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有必要对房地产市场加强管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这次整顿主要有这几个方面。加强房地产预售管理,在严格把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关的同时,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项目,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加强对商品房预售、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权利状态等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在网上备案系统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对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要依法查处。拒不整改的,坚决处罚,直至取消开发资质。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对开发企业不按规定出示有关法规或示范文本,故意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以及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暂停其商品房网上签约、合同登记备案等交易手续,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管,对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以及赚取差价等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加强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对盗用其他项目预售许可证进行广告宣传、发布虚假广告或广告中有虚假内容、含有承诺与实际不符或无法兑现的内容、广告内容不规范的,限期改正,情节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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