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在公司领导批条中的秘密

信息来源:2006.07.13 海峡财经导报 王康宁

基本情况 某酒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高、中、低档白 酒,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较为健全。2001年 实现销售收入56124.70万元,应纳增值税1979.84万 元,应纳消费税10200.94万元,期末无欠税。 2002年8月,当地国税稽查局对该酒业公司2001 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的增值税、消费税纳 税情况进行稽查。 查前分析 一、通过2001年度企业报送的《消费税纳税申报 表》可以看出: 1、该酒业公司当年申报的粮食类白酒销售收入为 45149.52万元,薯类白酒销售收入10975.18万元,且 均为瓶装酒销售。根据经验,检查人员认为瓶装纯薯类 酒销售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将薯类白酒是否渗兑粮食 酒或粮食酒酒精装瓶销售作为检查的一个重点。 2、《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还反映该酒业公司2001 年4月份领用外购酒及酒精抵扣消费税金额达1122 万元,是平常月份的2倍。因此,将2001年4月份抵扣 消费税问题也作为检查的一个重点。 二、通过对2001年度产品销售明细账的初步检 查,发现该酒业公司基本没有销售退回及销售折扣的 账务处理,与实际情况相悖,遂将该问题作为检查的一 个重点。 三、由于该公司拥有一家非独立核算的宾馆,每天 都要消耗大量自产白酒,但财务账表上均无反映此类 业务处理情况。因此,将该酒业公司的自用酒情况列入 了重点检查的范围。 检查方法 一、通过对薯类酒“生产成本”科目的检查,未发现 有领用粮食酒进行勾兑的情况。接着,检查人员便对薯 类酒生产所用外购酒精进行外调,果然发现其所用酒 精均为粮食酒酒精。 二、通过对2001年4月“外购半成品──粮食酒” 和“外购半成品──酒精”账户发生额的逐笔审查, 首先,发现外购酒精的月末余额为10.20万元,而 外购粮食酒余额为“0”; 其次,发现该月转账144#记账凭证下所附的5张 原始发票为外购粮食酒普通发票,金额为1360万元, 开票日期为“2001年4月20日”,但从5张发票的票 面上看,开票日期似乎有涂改的痕迹;同时,该转账凭 证下还附有22张总金额为207.62万元的运输发票, 全部记入了“外购半成品──粮食酒”的外购成本,并 于当月结转领用,计算抵扣消费税。 于是,检查人员对外购半成品仓库账进行检查,结 果发现仓库账与财务账基本吻合。但检查人员通过对 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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