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在笔记本中的秘密
基本情况 某煤矿原是一家地方国有企业,由于经营亏损,于 2002年8月整体出售给张某个人。张某对矿井进行简 单维护后,即于2002年11月正式重新投产,当月即被 当地国税局批准为临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另外,为了 合理利用煤炭生产中挖出的矸石,张某又于2002年 12月在煤矿西侧建立了一座大型的轮窑厂(独立核 算),利用矸石和就近的粘土烧制红砖,因红砖掺兑矸 石的比例大大超过30%,故当地国税局经过审核,同意 该轮窑厂生产的红砖免征增值税。2003年该矿生产原 煤32万吨,销售原煤31.3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7825 万元,应纳增值税289.54万元,期末无欠税。 2004年2月,当地国税稽查局对该矿2002年11 月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增值税的情况进行 了专项检查。 检查分析 (一)当地国税局检查人员对该矿售煤磅房进行突 击检查,结果在司磅人员(矿主的儿媳)的工作柜内发 现大量的未写明用途的已用报表,上面没有文字说明, 只是在表格中注明了日期和数字。 于是,检查人员立即对司磅人员依法进行询问,司 磅人员承认这些表格都是矿主经营以来销售煤炭的全 部司磅记录。经过检查人员对所有司磅记录整理、分月 统计,结果发现该矿自经营以来,共少报煤炭产量达 24.6万吨,隐瞒销售煤炭数量为23.12万吨,隐瞒销售 收入为5607.53万元(含税价)。通过检查人员的进一 步调查,发现这些隐瞒的收入均采用不开发票、直接收 取现金的方法取得,矿主直接存入个人储蓄存款账户。 然而,当检查人员将司磅人员记录的数字与实际销售 煤炭的数量相比对时,发现仍有1.48万吨的煤炭差 额。于是,检查人员检查了张某的笔记本,笔记本上详 细记录了一年多来张某另外经营的轮窑厂每月领用矿 上所产煤炭的准确数字(共1.48万吨),以及轮窑厂领 用矸石的准确数字(共40万吨)。因此,检查人员根据 轮窑厂领用煤炭和矸石所属的月份以及当月的平均销 售价,分别计算出轮窑厂领用煤炭的金额为367.04万 元,矸石的金额为221.53万元。 (二)对该矿经营期间材料消耗过多的问题,当地 国税局检查人员首先通过材料分配的会计凭证,查寻 每月的《材料分配表》,结果均未发现异常情况。接着, 检查人员又进一步对所有涉及材料领用的会计凭证进 行审查,通过《领料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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